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行动实施方案.docx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根据XX省煤炭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利川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市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强化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效能,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实现风险可控,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二、主要任务(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效。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督导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总监责任落实,加大安全投入,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二)加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加强瓦斯防治。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瓦斯防治综合性措施,实现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加强水害防治。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对水害隐蔽致灾因素开展调查,对老空水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岩溶裂隙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把“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到位,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三)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有序推进煤矿总体关停退出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四)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格行政执法检查,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1.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备的;2 .证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安全合格证)不齐全组织生产的;3 .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的,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整改维修煤矿借机非法生产的;4 .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5 .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瓦斯、水等重大灾害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6 .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7 .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不健全不完善,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的,机电运输系统“带病”运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设备、工艺的;8 .违规存储、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9 .其他方面。(五)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生产煤矿达到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以上标准,鼓励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每年对各个等级的达标煤矿进行抽查考核。(六)提高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煤矿信息化远程监管水平,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执法。(七)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强化隐患整改督办,煤矿企业和产煤乡镇应按照“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整改视同事故问责”的要求,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于已经整改的隐患,应建立完整的隐患整改档案,严格按照程序验收销号,确保每一处隐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的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八)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楚天行”等活动,组织煤矿企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I,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知识、专业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九)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主动掌握行业动态,及时梳理报送煤矿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完善突发事件内部响应制度。三、时间安排从20XX年5月至2024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中旬前)。制定印发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关产煤乡镇及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全面部署、宣传发动,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传达至各单位和辖区企业。(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产煤乡镇及成员单位对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三)集中攻坚(2023年)。充分发挥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动态更新“两个清单”,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对整改不力、推进缓慢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报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严重不到位的煤矿进行约谈,现场专家会诊,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4年)。全面总结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由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产煤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扎实推进。市煤矿安全专业委员会将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安排,分阶段召开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听取成员单位阶段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有效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二)强化督促检查。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煤炭行业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督促企业自觉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加强督办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工作,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必须深入现场,亲自督促指导,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三)加强信息报送。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逐月按方案组织实施,分季度、半年、年度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2024年12月年工作总结报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对三年行动进行全总结评估,并及时将季度、半年、年度、三(四)严格责任追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全市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成效的乡镇、成员单位和煤矿企业,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